华人民和刑法
第二条 本法任华人民和刑法的任,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,以保卫家安全,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,保护有财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,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。
第六条 属地管辖凡在华人民和领域内犯罪的,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,都适用本法。
凡在华人民和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,也适用本法。
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华人民和领域内的,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和领域内犯罪。
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,分裂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,侵犯有财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,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,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,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,都是犯罪,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